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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黨要求立即釋放高瑜
Friday, April 17, 2015

內地著名獨立女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的案件,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今早作出判決,高瑜被判七年有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一年。據知,她被指控提供的「國家機密」是中央辦公廳要求各級單位,不得討論普世價值,及新聞自由等議題的九號文件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直斥事件荒謬,並要求立即釋放高瑜。

 

何俊仁指,高瑜被判刑,為中國嚴重打擊新聞自由的手段及極不合理,他要求中共立即釋放高瑜及停止逼害其家人,而高瑜現時身體狀態不佳,民主黨要求中共讓她保外就醫。他坦言︰「如中國想以這種封閉社會的態度打擊新聞自由,想將國內大城市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,是沒有可能的! 」

 

 他又說,高瑜為一名記者,她的專業責任為報道對人民有深遠影響的新聞。今次事件,她當時所報道的新聞,已在社會上廣泛流傳,然後她再將之發放予海內外傳媒,這是她作為記者的責任。他質疑,「中國政府無理由將政府政策變成國家機密,而這些政策是關係到市民利益!高瑜報道,中國卻替高扣上這罪名,這事極之荒謬!」何俊仁和支聯會今午已到中聯辦抗議,並將聯絡海內、外傳媒,支持他們向聯合國等抗議。

 

高瑜曾任中新社記者,曾多獲得國際新聞獎,曾兩度因新聞報道入獄,第一次為1989年6月3日被捕,第二次為1993 年,她被法院以「洩露國家機密罪」判刑6年,後獲保外就醫。去年4月下旬,她突然與外界失去聯絡,中央電視台在5月播出她的認罪片段,指她承認洩露國家機密,但她其後指因為了保護兒子,才被逼認罪。 高瑜一直沒有被公閞審訊,高瑜曾不認罪,案件一直被拖,令高瑜被長期囚禁。已年逾70歲的高瑜患有心臟病及高血壓,今年三月曾在看守所身體不適。 其兩名代表律師曾多次欲探望高瑜,但被當局拒絕。

 

立法會議員 何俊仁